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联盟
民主决策制度
(草案)
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不仅有赖于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民主作风和民主意识,更有赖于制度和机制的完善。联盟将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来保证完善民主决策制度的实现。
第一条 树立民主决策理念
民主决策要贯穿联盟运营决策的全过程。在决策前,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开言路,拓宽信息渠道,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充分了解会员企业意见建议。在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主监督,实行公开透明原则,保证决策正确实施。同时,联盟在树立正确的民主决策理念中将注意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一)处理好服从多数与尊重少数的关系。民主决策的结果,一般是代表多数人的意见。但是,真理有时候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对于少数人的意见,要引起重视。因此,在决策过程中,既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又要注意对少数的尊重与保护;既不能造成多数人压制少数人,甚至剥夺少数人权利,又要维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处理好规范联盟领导干部行为与提高会员企业及会员单位代表人素质的关系。联盟主要负责人是民主决策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践者,他们的领导方法、民主法制观念、民主作风、依法执政的能力、整体素质等十分重要。会员企业及会员单位代表人是实行民主决策的主体,主体素质与民主决策的成败密切相关。因此,要时刻加强联盟领导干部及会员单位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的教育,努力提高民主素质、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引导大家以正确的心态和方式参与民主决策。
(三)处理好民主决策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关系。在“四个民主”中,民主决策处于关键环节,但只有“四个民主”共同推进,协调发展,才能取得实效。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民主选举的形式,把能力强、水平高、办事公、真正代表和维护会员企业利益的人选进联盟领导班子;要通过实行民主决策,使我们的各项决定符合广大会员企业的意愿和要求;要通过实行民主管理,实现会员企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通过实行民主监督,实现选举、决策及运营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
第二条 注重民主决策程序
联盟决策机构要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对一些容易引发分歧,产生矛盾的重要环节要提出明确要求,并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同时完善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