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
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联盟财务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组织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联盟资金、资产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为联盟建设发展提供可靠保障,特制定《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联盟财务制度》草案。
第二条 联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坚持增收节支、双审双签、 量入为出、内核审计、勤俭节约的原则,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联盟各部门涉及资金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财务部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会计
上级领导:部门负责人
职责:
负责账务的处理。
负责保管财务章。
负责纳税申报。
负责出具财务报表。
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负责会计档案的归类、保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出纳
上级领导:会计
职责:
负责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负责现金的收支及银行的往来业务。
负责签发支票及领取备用金。
负责现金、支票及作废支票的保管。
负责合同档案的保管。
负责印鉴的保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经费收入管理
第六条 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费收入;
(二)捐赠收入;
(三)政府资助收入;
(四)利息收入;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章 经费支出管理
第七条 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公费。包括联盟 logo 设计费、网站与公众号设计及
维护费、房租水电费、办公家具购置、接待用车的购置及日常维保、办公用品费、电话费、快递费等;
(二)培训费。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各种
培训所产生的费用;
(三)差旅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含市内)、
住宿费、餐费等开支;
(四)招待费。应邀参加联盟活动的政府各级领导、上级主
管部门领导等产生的交通、住宿、宴请、纪念品及其他合理支出费用;
(五)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包括工作人员工资、保险、
福利费等开支;
(六)交通费。包括日常因公外出所需的交通费及员工加班等产生的交通费;
(七)联盟规定或会长批准的与联盟活动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
第五章 费用审批及报销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日常收支管理和提报本年度财务预算,交
理事会审议通过。
9. 联盟所有日常支出审批实行三级审核制度,视实际发生金额报分管秘书长、会长分级审签,财务人员复核。财务报销凭证由经办人签字后报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秘书长、会长进行复审,出纳及会计进行终审的三级审批制度。因工作需要事前预借款的,必须填写OA借款单,写明借款原因、 预计金额、正式发票提交时间,按费用报销流程进行分级审批报销。
10. 各项费用支出必须有合法原始凭证,一律凭正式发票
或合规报销票据报销,一般应用当年版票据,不得使用过期已作废的票据或假发票,白条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发票抬头必须是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联盟全称。
第十一条 发票项目应与申请购买项目相符,提供发票的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报销明细单或商家水单:
1. 业务招待费报销,除报销所需发票外需附有消费清单。
2. 滴滴等网约平台开具的车费报销发票需附有行程单明细表;提供出租车票时,票据背面需注明出发地及到达地。出租车票不得连号或同一车牌号的发票报销。
3. 差旅费报销单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所附的火车票、飞机票是否为往返出差地的车票;餐饮、住宿、交通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地当地的发票;火车票、飞机票实名的人员是否与差旅费报销单所写内容相符;人员数量是否与派出的人数相符。
4. 快递费报销时需附快递明细单;货运费报销时,起运地和运达地应与运费报销单相符。
5. 专家评审费及老师课酬需提供专家及老师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受雇项目名称、受雇时间,如若提供护照号码需要同时提供本人的出生日期,外籍人员需要提供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出生日期;银行汇款时需提供其本人的银行卡号及开户银行名称;财务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并报送人力部门进行个税缴纳。
6. 会议费发票须附带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和酒店收费系统打印的清单等证明材料,不得有与会议无关费用(如旅游费)列支。 如是外包会务,应在外包合同中列明支出明细。
(七)因报销人个人原因导致报销发票遗失的,不得进行替票,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 发票应真实、合法,必须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章(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必须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收款单位章、日期及经济业务具体内容;发票上购买方信息清晰,购买方为对应报销主体的名称全称(飞机票、火车票应为员工本人姓名);发票信息完整正确,任何信息不得涂改;机打发票不得手写;所附原始单据真实、准确、合法,否则不予报销。
财务收支自觉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及审计部门监督。费用支出原则上不使用支票及库存现金,所有报销或转账在手续完备后,均通过网银操作进行。
第十八条 联盟应收款项应及时入账,包括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及时催缴、清理,减少坏账呆账的产生。
12月 31日前全部完成,由秘书处于次年 1月 15 日前完成当年度决算和新一年度预算的编制,提交会长审议。
第二十一条 联盟银行账户只提供联盟业务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应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每年年末由综合管理部与财务部门共同盘查、清点后报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出租或租入固定资产时,应由使用部门申请合同,签定出租或租入合同报联盟负责人核准。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对清理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严格申批,减少损失。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毁损应查明原因。如为使用不当则应追究直管部门和使用者的责任,并要求当事人直接赔偿。
第二十六条 联盟对外投资按照联盟相关规定审批,财务留存相关资料。对外投资按照有关规定记账,收到投资收益按照财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第二十八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批准。
第三十一条 合同经管人对合同要定期整理,对已履行的合同要按事先设定的编号分装成册,作为联盟的经济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留期限予以保存。
第三十二条 对有应收、应付款项的合同文书,财务人员有义务提醒相关人员进行办理。
险管理和内部监控持续监察,并在年末向会员大会报告联盟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于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