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每位员工的人身安全,使员工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牢记心中,落实到行动上,特订立如下安全责任书:
新进员工应按时参加联盟或部门的各类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协同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5、联盟对特殊岗位员工提供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必须正确佩(穿)戴和使用, 妥善保管;进入特殊岗位前先检查一下自己或他人有无违章或冒险作业。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情况下,员工有权拒绝作业。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7、认真执行检查制度,下班及休假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电子设备是否正常关闭, 以免引起火灾。
8、不得在工作场所内吸烟,不得烧电炉或明火取暖,了解消防栓、灭火器位置及灭火器、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9、禁止吵架斗殴,员工之间如发生矛盾,应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予以协调处理。
10、在职期间,保守联盟商业秘密,如客户资料、商务政策、技术资料等。联盟与关键岗位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按协议条款执行。
12、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对安
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发现安全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联盟严格管控车辆使用。严禁无证驾驶及酒后驾车。员工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驾驶期间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系好安全带,不开超速车,不强行超车。
2、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认定为工伤时,事故责任的判定以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依据。
3、出差期间,如在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如外出游玩、娱乐、消费、探亲等),发生了意外,不算作工伤,联盟不承担责任。
以上规定,望认真执行,切实做到。若有违反者,年终不得评先,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视情节严重程度,联盟将处以罚款乃至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