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章管理制度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联盟
印章管理制度
(草案)
总则
为了保证联盟印章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防范风险,更好地维护联盟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联盟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管理部门
联盟印章,由秘书长授权向相关部门核发或核销;秘书长授权以下部门对联盟印章、执照分别管理:
秘书处室:联盟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所有印章及执照使用,必须通过办公系统提交申请同时附上盖章内容及事项说明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盖章。
1、联盟印章及执照使用,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证件使用登记表》。
3、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合同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 、邀请函上加盖联盟印章。
4、合同申请用章应当先由合同授权签约代表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后,方可用章。
5、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盖章后需将原件交回印章专管员,统一保管并存档。
6、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等要有存根;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等,须在骑缝处加盖印章。
1、印章、执照专管员确保印章齐全及安全,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秘书长。
3、专管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按严重违反联盟规章制度处理;若因擅自用印导致联盟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印章专管员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
5、证照专管员须保证联盟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6、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携带公章/证照外出。如确需带出使用时,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书面登记并注明原因方可带出。
7、专管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授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专管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1、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符合本制度规定时,不得擅自使用。
2、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